编者按:为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即日起,学院将邀请各位师生讲党纪学习、谈心得体会,在学习中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法学教工党支部 戴秋燕
2024年4月25日,我们党支部组织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集体学习。该《条例》是我们党继2015年、2018年修订后的第三次修订,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此次修订表明我党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自身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面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本次新修订的《条例》中的突出特征是加强“纪法衔接”。《条例》与法律规范的关系一直是法学界所争论的焦点,《条例》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这一问题。《条例》与法律规范并不冲突,具体内容见于《条例》第31至35条的相关规定。《条例》是对于党员和党组织自身行为更为严格的规范,在党员或党组织行为违法违纪的情况下,是需要接受党纪处分和法律处罚的,法律处罚不能代替党纪处分,党纪处分同样也不可取代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