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1年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工作单项奖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教学评奖工作,激励全院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工作单项奖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奖项目及推荐名额
1.教学质量优秀奖:
一等奖候选人1名(推荐参与学校评选)
二等奖候选人2名(按指标数等额推荐)
三等奖候选人5名(按指标数等额推荐)
2.教学工作单项奖:
推荐参与学校评选教书育人奖、教学管理奖、实践教学与管理奖、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各不超过1名(项)。
二、评奖条件
(一)教学质量优秀奖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2.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主持或参与教学研究项目,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独立主讲本科生课程不少于三年,2021年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60个标准学时。其中一等奖申报者须独立主讲一门2学分及以上本科生课程,且不少于五年。
4.二、三等奖申报者须2019-2021年连续三年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分列本院前50%。一等奖申报者须2019-2020年连续两年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分列本院前50%,2021年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分须列本院前30%。
5.依据学生评教排名、教学工作量等筛选后,有22位老师具有申报教学质量奖资格,其中有15位教师具有申报一等奖资格,详见附件。
(二)教学工作单项奖
教学工作单项奖的评选,执行学校规定评奖条件。
三、评奖程序
1.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奖程序及要求
(1)申请。申报教学质量优秀一、二、三等奖的候选人,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明确申报奖项等级。系部填写“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意见”。
(2)汇报。学院组成评议专家组,召开专题评议会。每个选手介绍最得意的一堂课,内容形式不限。
(3)评议。在申请人汇报的基础上,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评分。一等奖候选人落选,自动进入二、三等奖的评选。
(4)其他。推荐到学校申报教学质量一等奖的候选人,参加学校的一等奖竞争,不占用学院的二、三等奖指标。
2.教学工作单项奖评奖程序与方法
由教职工本人或基层组织申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到学校参加评选。
教学质量优秀奖与教学工作单项奖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3.记分方法
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综合得分由2021年学生评分和学院专家评分构成,其中2021年学生评分占60%,学院专家评分占40%。学院专家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时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值(取小数点2位)。
四、评奖安排
1.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请于2021年12月29日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康国光老师处。12月31日在专家组评议会上汇报,原则上汇报时长为8分钟以内(其中,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申请人严格按照8分钟计时,用时情况将作为评分标准之一)。汇报内容为介绍最精彩的一堂(门)课怎么设计的,怎么讲的,取得的效果,有哪些创新等,具体形式不限,PPT汇报。
2.教学管理奖、实践教学与管理奖、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奖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康国光老师处。教书育人奖由朱雪萍老师另行通知。
五、评奖要求
1.各系(部)要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办法,加强对评奖工作的组织,做好思想工作,确保评奖工作质量,真正达到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质量的目的。
2.坚持评奖工作先进性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反对轮流坐庄。
3.坚持评奖工作示范带动原则。通过评奖强化教学成果的积累、教学经验的总结及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教学优秀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切实达到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深化改革的目的,整体推进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的提高。
4.评奖工作要体现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从严治院的精神,支持教师和管理人员严格管理,严格要求。
六、附则
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申报教学质量奖教师资格名单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1年12月24日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申报教学质量奖教师资格名单
(按系部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教师姓名 |
系部 |
一等奖资格 |
三等奖及以上资格 |
1 |
魏佳容 |
法学 |
√ |
√ |
2 |
汤建华 |
法学 |
√ |
√ |
3 |
杨瑞 |
法学 |
√ |
√ |
4 |
万志前 |
法学 |
√ |
√ |
5 |
周志 |
法学 |
√ |
√ |
6 |
谢菲 |
法学 |
√ |
√ |
7 |
张燕 |
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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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张弛 |
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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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王虎 |
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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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乔同舟 |
广告与传播学 |
√ |
√ |
11 |
韩淑芳 |
广告与传播学 |
√ |
√ |
12 |
兰霞 |
国学部 |
√ |
√ |
13 |
金艳 |
国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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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
钟华 |
社会工作 |
√ |
√ |
15 |
阙祥才 |
社会学 |
√ |
√ |
16 |
吴娅丹 |
社会学 |
√ |
√ |
17 |
万江红 |
社会学 |
√ |
√ |
18 |
李祖佩 |
社会学 |
√ |
√ |
19 |
余晓燕 |
社会学 |
√ |
√ |
20 |
任树正 |
社会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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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杨艳君 |
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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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 |
高尚桢 |
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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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