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律达”企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3-14 点击数:

各班级:

“律达”企业奖学金由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校友出资设立。该奖学金旨在调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更加发奋学习,促进该专业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开展“律达”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全日制在校法学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全日制在校法学专业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项目设置与奖励标准

(一)项目设置

设立优秀奖与自强奖两类奖项。其中,优秀奖16名(本科生10名,一年级研究生3名,二年级研究生3名),自强奖9名(本科生7名,一年级研究生1名,二年级研究生1名)。

(二)奖励标准

获得“律达”企业奖学金优秀奖或自强奖的学生,奖励金额1000元/人。

评选条件

(一)优秀奖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尊崇法律,高度信仰法治思想,持有深刻的法治理念,立志成为运用法律处理社会关系、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人。

2.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未受院级及以上处分。

(二)自强奖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尊崇法律,高度信仰法治思想,持有深刻的法治理念,立志成为运用法律处理社会关系、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人。

2.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工作成效突出。

4.2020-2021学年度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被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5.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院级及以上处分。

评选办法

1.评选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得分排名情况进行。综合得分由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分、综合测评成绩评分、个人汇报评分等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30%、综合测评成绩占30%、个人汇报评分占40%,最终按照学生综合得分排名择优评选获奖同学。

2.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法学专业类竞赛的可优先考虑。

3.每位同学最多可申请一类奖项。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3月16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按照“姓名+律达优秀奖/自强奖”格式进行命名,本科生发送至邮箱2176139023@qq.com,研究生发送至邮箱1793554457@qq.com。

2.学院评审。3月20日前,学院组织申报人进行集中汇报,评审工作小组组织评委进行评分。

3.结果公示。3月24日前,公示获奖名单。

六、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法学系主任、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务员、辅导员为成员,负责奖学金的组织评选工作。

组 长:周治瑜

组 员:万志前 汤建华 裴敬伟 朱雪萍 康 培 艾俊 桂恒俊 陈 丽 胡学谦 李嘉诚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2年3月14日

Copyright © 2011-2025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认证平台)Platinum China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文社科楼

邮编:430070

网站: www.cpclvshi.com

  • 文法研究生

  • 青春文法

  • 武汉市阳光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