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律达”企业奖学金由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校友出资设立。该奖学金旨在调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更加发奋学习,促进该专业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开展“律达”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全日制在校法学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全日制在校法学专业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项目设置与奖励标准
(一)项目设置
设立优秀奖与自强奖两类奖项。其中,优秀奖16名(本科生10名,一年级研究生3名,二年级研究生3名),自强奖9名(本科生7名,一年级研究生1名,二年级研究生1名)。
(二)奖励标准
获得“律达”企业奖学金优秀奖或自强奖的学生,奖励金额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奖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尊崇法律,高度信仰法治思想,持有深刻的法治理念,立志成为运用法律处理社会关系、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人。
2.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未受院级及以上处分。
(二)自强奖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尊崇法律,高度信仰法治思想,持有深刻的法治理念,立志成为运用法律处理社会关系、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人。
2.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工作成效突出。
4.2020-2021学年度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被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5.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院级及以上处分。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得分排名情况进行。综合得分由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分、综合测评成绩评分、个人汇报评分等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30%、综合测评成绩占30%、个人汇报评分占40%,最终按照学生综合得分排名择优评选获奖同学。
2.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法学专业类竞赛的可优先考虑。
3.每位同学最多可申请一类奖项。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3月16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按照“姓名+律达优秀奖/自强奖”格式进行命名,本科生发送至邮箱2176139023@qq.com,研究生发送至邮箱1793554457@qq.com。
2.学院评审。3月20日前,学院组织申报人进行集中汇报,评审工作小组组织评委进行评分。
3.结果公示。3月24日前,公示获奖名单。
六、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法学系主任、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务员、辅导员为成员,负责奖学金的组织评选工作。
组 长:周治瑜
组 员:万志前 汤建华 裴敬伟 朱雪萍 康 培 艾俊 桂恒俊 陈 丽 胡学谦 李嘉诚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