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与参加对象
1.时间安排:各党支部于2021年3月15日前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不宜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
2.参加对象:全体党员均需参加。学院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应参加所在支部及个人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预备党员参与民主评议,但党支部对其不评定等次。
二、组织生活会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与祖国同行,为人民奉献,在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中建功立业。
二、会前三项准备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1)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2)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4)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直属高校党组织迎接建党100周年行动方案》等。
通过深入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
(二)认真查摆突出问题
1.党支部深化政治功能诊断。对照党支部职责任务和“七个有力”工作标准,按照党组织迎接建党100周年诊断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发挥政治功能和提升组织力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
2.党员开展政治素质诊断。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和“四有”好老师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重点围绕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问题、差距和薄弱环节。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民主生活会筹备和召开情况,重点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进行诊断。
3.各党支部、全体党员要对标对表,认真查摆突出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计划。
(三)普遍开展谈心谈话
会前,各党员之间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交流提高。谈心谈话可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进行。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党支部政治功能诊断情况和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每个党员要汇报政治素质自我诊断情况,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三)党支部评定。党支部支委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为“优秀”的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支部成员的三分之一。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采用通报、会议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提高;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对明显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照有关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理。
(四)会后,各党支部和党员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整改进展要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
四、相关要求
(一)各教工党支部应邀请本支部联系的学院班子党员干部及职能部门参加组织生活会,各学生党支部应邀请大学生党总支相关老师参加组织生活会,学院领导干部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
(二)开展专题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平等的原则,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方针,要精心组织发挥作用,要做好组织生活会的记录,落实整改工作。不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图形式、走过场,不要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
(三)各党支部要在3月20日前将上交如下材料:(1)《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发送至1793554457@qq.com;(2)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纸质版交至学院办公室。
附件:1.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