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晚7时,应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农民权益保护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与法学系邀请,美国佛蒙特法学院中美环境法中心主任Siu Tip Lam教授,于我第三教学楼C201教室为我院学子进行了一场主题为“美国环境法概述”的演讲。
在演讲中,Siu Tip Lam教授主要向大家介绍了美国环境法的法律依托、法律内容及法律应用。他首先讲到的是美国法律框架,三权分立体制下的美国国会、总统与联邦法院关于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的具体分工,以及联邦政府及各州之间基于宪法的地域性所进行的权利分割。法律内容方面,Siu Tip Lam教授着重向大家介绍了包括美国环境法的组成、具体条文、存在的问题等多个方面的问题。美国环境法针对污染控制与保护环境质量、自然资源的使用与开发和土地使用的控制三方面进行立法。包括美国环境政策法、清洁水法、清洁空气法、资源保护与恢复法、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控制法、有毒物质控制法、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共超过1000页立法。美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有1.8万名雇员,从事起草规定、监控环境法的遵守与执行渠道、发布排污许可证等一系列工作。同法律相结合,针对美国土地利用、自然资源管理、环境污染控制等方面发挥具体作用。
接着,Siu Tip Lam教授介绍了美国一项关于环境的测评依据:EIA——环境影响评价。它提供信息并增进对于政府决定给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认知,政府官员会重视这一测评比并采取相应措施。在污染物处理方面,Siu Tip Lam教授介绍了美国对于危险废物的一项综合追踪体系,形象化其为“从摇篮到坟墓”。要求对危险废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和处理进行详细的记载,并且对加工存储和处理危险废物的设施需要颁发许可,以此减少损害。
在讲演接近尾声时,Siu Tip Lam教授还与参加讲座的华农学子们针对中美环境立法的异同、政府诉讼机构、公民诉讼资格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法学专业的龚慧兰同学在听完Siu Tip Lam教授的演讲后感触颇深:“我今年大一,对美国具体的法律不太了解,今天的讲座让我在了解美国环境法的基础上得到了一个认知:我们国家的环境法相较起来还有要改进的地方,的确需要取长补短。”
Siu Tip Lam(中文名林小蝶)教授,幼年成长于香港,精通粤语与普通话。 现任美国佛蒙特法学院中美环境法中心主任。本科毕业于哈佛大学哈德克里夫学院;研究生就读于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获法律博士学位(J.D.)。曾任职于波士顿Brown,Rudnick Freed & Gesmer律师事务所;随后任职于马萨诸塞州检察总长办公室环境保护分部,任检察长总长助理,之后加盟佛蒙特法学院。